2018年06月

你怕我,怕得過我嗎?

這是個科學昌盛,文化昌明的社會;比起從前,我們少了許多歧視、束縛,多了很多尊重、自由。如兩性平權、解放黑人、對身心障礙者的人權重視等,都是經過前人不斷思辨和努力換來的。雖然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應有享受自由與被尊重的權利,但過去卻有許多錯誤的觀念和印象、旁人的不理解,以致他們受到許多痛苦,而這些痛苦可能自其出生,或患上某種疾病、成為某一身份後便開始,然後,就從沒停止過。

類似一種稱呼、分類的一個名詞,由從前叫殘廢,演變為殘疾、殘障,再有了今天暫時最合適且不帶歧視意思的身心障礙者,意思為不再視他們為殘缺的人,而是現今社會環境未能切合他們的生活及發展,以致形成不同程度的障礙(如需坐輪椅的下肢癱瘓者難以進出沒有無障礙坡道或電梯的建築物,並不是因為他們自身缺損的問題,而是因為這棟建築沒有考慮其需要)。雖然並非所有國家都採用這個名詞,而使用這個名詞也不全然代表著整個國家的人民均對身心障礙者表示關注和共融,但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一個願景,便是世界對於身心障礙者權益越來越重視,正嘗試營造一個友善的無障礙環境;及後並有了殘疾人權利公約,訂下許多法例以保障其人權、生活、發展。然而,殘疾、身心障礙者這些名詞,讓人們聯想到的多是失明、失聰、語言障礙、肢體障礙或智力障礙,並且或多或少帶著不同程度的同情、心酸和願意表達關心;而對精神病者呢?

筆者曾多次在網上的社交媒體上看到,當有人在社區中做出被認為是「故意滋擾他人」「奇怪且令人討厭的行為」「有危險嫌疑的行為」時,下面留言多是「係咪又係精神病」「搵人報警拉左佢啦」「送入醫院兩日咪又比佢返出尼」「有精神病大晒,殺人都唔洗坐監」;可見人們害怕、不安、厭惡的感覺均蓋過了他們對於精神病者的好奇心或同情。精神病人是「有問題、有病、搞事、得人驚」的代名詞,難以跟其他的身心障礙者相提並論。但其實在他們「問題行為」的背後,卻很少有人思考過原因。在街上突然毆打路人,可能是因為出現幻覺,看到路人拿刀攻擊自己;在商店前縱火,可能是因為出現幻聽,那聲音告訴他「如果你不這樣做,我就殺你全家」;一再喊著要自殺割腕,不是因為個人的懦弱,而是有「陰神」跟他說:「你必須死,必須來陪我…」

每位精神病人在病情中的主觀經歷,對一般人來說是如夢似幻、怪力亂神的,但對他們本身來說,所有畫面、聲音、想法和感受卻都是真真切切的。如果我們可以嘗試想像以上這些像恐怖電影般的情節,如果一再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會不會害怕?如果是發生在親人身上,自己又會否難受和心痛?如果願意試著去理解,或許就能明白,他們是因為出現了妄想、幻聽、妄念等影響,才呈現了表現的「問題行為」,而在深層的,卻是他們在自己的世界裡經歷了那一次又一次的夢魘;或許就能理解,他們的無可奈何、他們的痛苦;失去了能力、失去了自己,卻得到了歧視、害怕、世界的厭惡……曾有精神病康復者精神狀況較理想時,對筆者說過:「你地話我有幻覺打人會嚇親你地,都唔知你地驚乜,我咪就係病發囉。我見到有矇面人攞電鋸追我,我仲驚過你地啦……」